【摘要】本市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具体为:本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社保缴费比例
Q: 目前受疫情影响,本市的社保缴费比例有没有变化?
A: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10号)的规定,本市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具体为:本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
注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考核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上海市社保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中断
Q: 有朋友来电说,最近因为疫情原因,单位的效益不好,自己就应聘到了另外一家公司,但是现在社保缴费总的月份累积已经满15年了。那换到新单位后能不能停缴社保,让公司折现给自己?
A:绝对不可以哦!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即使职工与用人单位商议签订了不参加社保的所谓“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并且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现行的养老待遇水平的高低与缴费时间等因素密切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水平越高,则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