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落户上海原则上要求社保和个税以及劳动合同,三者必须都是同一家单位,但出现如下特殊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劳务派遣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是与派遣机构签订的,社保和个税也是由派遣机构缴纳,只是实际用工单位在另一家公司,但跟派遣机构有正规派遣协议,且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都是上海注册的企业。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居转户方式落户上海。劳务派遣公司居转户落户上海要求:1.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具有上海派遣的许可资质;2. 实际用人单位必须是上海注册,且与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协议;3. 员工必须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4. 员工落户必须由派遣单位提交申请。这些要求看似简单实则不易,上海不少劳派遣公司都不规范,导致社保和个税及其混乱,而且还没有签订派遣协议,这对落户上海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坑。
落户上海原则上要求社保和个税以及劳动合同,三者必须都是同一家单位,但出现如下特殊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劳务派遣
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是与派遣机构签订的,社保和个税也是由派遣机构缴纳,只是实际用工单位在另一家公司,但跟派遣机构有正规派遣协议,且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都是上海注册的企业。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居转户方式落户上海。
劳务派遣公司居转户落户上海要求:
1.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具有上海派遣的许可资质;
2. 实际用人单位必须是上海注册,且与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协议;
3. 员工必须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 员工落户必须由派遣单位提交申请。
这些要求看似简单实则不易,上海不少劳派遣公司都不规范,导致社保和个税及其混乱,而且还没有签订派遣协议,这对落户上海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坑。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开缴纳社保和个税
社保和个税不在同一家单位,但是这两家单位是总部和分公司关系,并且都注册在上海,且能提供有效证明和分开缴纳的说明,这种情况可以作为有效的社保和个税累计时间用于办理居转户落户上海。
三、社保委托第三方代缴
根据最新的社保法规,社保只能由用工单位登记缴纳,现在涉及第三方代缴的都是违法了,基本都取消了。那原来存在由第三方代缴情况的情况:劳动合同及个税属于实际用工单位,社保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并且有代缴委托协议,并且社保也是在上海缴纳的,只要提供相关证明和说明材料,可以作为有效的社保和个税累计时间用于办理居转户落户上海。
四、社保不在本单位,个税也不在本单位
社保是由非本单位的一家单位缴纳,个税是由非本单位的另一家单位缴纳,这样的情况,是没有办理落户上海的。因为连员工的工资和个税都不是由用工单位负责的,这家公司要么人事职能基本不能自理或者有其他非正当目的,要么就是这个人属于非正式或非稳定员工,这两种情况都是属于落户审核不能接受的。
五、社保和个税存在2家及以上重复缴纳记录
这样情况就是我们常说的“重工”、“重税”的情况。
1. 如果现在正同时在上海和异地缴纳社保,建议马上停掉外地的社保,起码务必保证档案里没有外地缴纳社保的记录。但是居转户的审核比较严格,不排除落户审核人员会把申报人缴纳的所有社保记录全部调查一遍。
2. 如果在上海和外地同时出现缴纳个税的情况,建议先查清楚,外地纳税的形式,税单上显示“劳务报酬”则没有问题,如果是“工资薪金”就代表外地也有全职劳动关系,也就是涉及到重工,现在个税也不能进行合并操作了。
3. 在上海缴纳社保期间,档案里有这个时间段内的外地【就职证明】、【离职证明】,人才中心就认定属于重工。
涉及“重工”风险,轻则要写情况说明,重则直接扣除重复社保时间。
六,单位在外地派遣到上海,或者上海单位把人派遣到外地工作
这种情况就算社保和个税都是缴纳在上海注册的同一家单位,落户也是不予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