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次志愿填报 9月6日—9月10日网上报名及填报意向志愿(9月6日9:00至9月10日11:00),考生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签署考生
第一次志愿填报
9月6日—9月10日网上报名及填报"意向志愿"(9月6日9:00至9月10日11:00),考生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缴费(缴费截止至9月11日11:00)
第二次志愿填报
(一)志愿分两次填报,均为网上填报。
(二)首次填报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意向志愿"。
报考高起专: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报考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院校志愿后,还可以填报三个科类相同或兼容的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报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院校志愿。
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
(三)第二次填报志愿在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及全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进行。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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