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说到择校入园,家长们最记挂的就是自家的录取顺位了。今天就为各位家长汇总了2021年16区录取顺位,帮大家更清晰了解自己所处的位置,在选择幼儿园阶段也更清晰。
入园的录取排序,是针对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大多自主招生,对户籍、居住地的限制不大。目标民办的家长们,可以先确定目标园所,然后根据园所招生简章、宣传、甚至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园所是否有空位、以及入园要求等。
根据最新的官方规定,对上海公办幼儿园来说,一般的录取原则为:本市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其他幼儿的录取办法根据各区资源配置情况确定。
大致录取顺序
1、人户一致(户主和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
2、人户一致(户主和产权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3、人户分离(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
4、集体户口/公共户口
5、父母一方居住证满120积分(积分通知书)+ 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
6、父母一方居住证满120积分(积分通知书)+ 招生区域房屋租赁证明
7、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
8、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
许多热门园所,因为对口的孩子实在太多,在录取时也就要求更严格了。如果人户一致的孩子都超出招生人数,则按入户年限、产权占比等进行排序录取。
但是,上面列出的排序只是大致方向,各区还根据自己区的情况,提出了具体的细则要求。
浦东新区
(入户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前)
排序入对口公办园(溢出统筹)
人户一致(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人户分离(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120积分+房产(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统筹安排进公办园(排名先后根据园所情况安排)
集体户口+租房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120积分+浦东租房
动迁户适龄幼儿+浦东租房
本市外区户籍+浦东租房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房产(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外籍适龄幼儿
不保证进公办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无房产,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黄浦区
注:市级示范园仅接受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2023年12月31日)迁入招生范围的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其他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本街道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排序入对口公办园(溢出统筹)
人户一致(户主和产权人为直系亲属),2023年12月31日前(含2023年12月31日)迁入。
人户分离(产权人需父母或幼儿本人,并全部共同共有产权)
统筹进公办园(排名先后根据园所情况安排)
2023年1月1日后(含2023年1月1日)迁入户口或办理房产的本市户籍幼儿
集体户口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120积分
不保证进公办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外籍、港澳台幼儿,按“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持证打分,视学额和打分情况依次逐步安排。
静安区
静安区比较特殊,示范园、一级园、二级园和民办园的招生要求都不一样。
一、市级示范园
市级示范园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
1、南阳实验幼儿园、南西幼儿园、威海路幼儿园实行电脑排位招生。
2、芷江中路幼儿园、安庆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自主招生:
优先招生地块内的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均须满2年以上(户籍迁入截止统计日为2023年4月15日),户主及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的父或母;配合缓解区域个别资源紧缺地块的入园需求。
二、一级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幼儿园
一级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填报志愿、按类排序、统筹协调”或“相对就近、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等办法,根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进行录取。
一级园:
1、延安中路幼儿园、新闸路幼儿园、华山美术幼儿园、小棋圣幼儿园、吴江幼儿园、余姚路幼儿园、常德书法幼儿园、余姚路第二幼儿园、常熟幼儿园:
①第一志愿填报一级园者,优先录取儿童户籍所属街道的幼儿园。当报名人数超出该幼儿园招生总人数时,按类排序投档,依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为序决定录取与否。同类条件下,优先满足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地址的适龄儿童。
②第一志愿未录取者,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第二志愿进行投档。视儿童户籍所属街道对口幼儿园第一志愿录取后的空额情况,按类排序投档。
③当第二志愿幼儿园学额已满时,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
2、金鹭幼儿园、谈家桥幼儿园、万荣幼儿园、好小囡幼儿园、科技幼儿园、小金鹭幼儿园、天目西路幼儿园延长路东部幼儿园、中山北路幼儿园 、中华新路幼儿园、烽火幼儿园 、安星幼儿园、柳营新村幼儿园、彭浦新村幼儿园、彭浦实验幼儿园、汾西路幼儿园、场中路幼儿园、银都幼儿园、七巧板幼儿园、风华幼儿园(集体办)、培新托儿所(集体办):
①当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适龄儿童如数安排进入对口范围的幼儿园。
②当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依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排序录取,超出部分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
集体化办学幼儿园:
1、集团内的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需在集团对口范围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或母。
2、当超过集团招生计划总数时,依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排序录取。
3、超出集团招生计划总数的儿童,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
★具体操作细则详见各集团招生通告。
三、二级幼儿园
二级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动迁地块采用“集中报名、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
个别资源紧缺地块,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范围内满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的父或母。
四、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积极创建普惠性幼儿园。民办、其他办幼儿园要规范和完善各项招生与录取工作,采用自主招生方式,
五、居住于本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视空余学额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相对就近、区域统筹”的“积分制”入园办法,优先满足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
六、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徐汇区
排序入对口公办园(溢出统筹)
人户一致(户主和产权人为直系亲属)
区域统筹进公办园
徐汇集体户籍+居住在徐汇区的适龄幼儿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120积分+房产
其他情况,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年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
长宁区
排序入对口公办园(溢出统筹)
人户一致(户主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人户分离(产权人需父母或幼儿本人,并全部共同共有产权)
区域统筹进公办园(排名先后根据园所情况安排)
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幼儿+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台胞随行子女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120积分
香港、澳门、外籍人士子女+长宁区房产
可能无法进入公办园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
普陀区
排序入对口公办园(溢出统筹)
人户一致(户籍在2023年12月31日前迁入)
区域统筹进公办园
人户分离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120积分
可能无法进入公办园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
虹口区
排序入对口公办园(溢出统筹)
人户一致
区域统筹进公办园
人户分离(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注:幼儿园在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入园;如无学额,须回户籍地入园。
不保证进公办园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120积分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虹口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虹口区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
杨浦区
排序入对口公办园(溢出统筹)
人户一致(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2023年4月15日前入户)
本区户籍+本地段房产(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产证在2023年4月15日前办理)。
统筹进公办园
人户分离(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幼儿
杨浦区集体户口+杨浦区租房
持有杨浦区经适房、廉租房、本区动迁安置协议(租赁人或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港、澳、台、华侨、外籍幼儿,且父母一方为杨浦户籍或持杨浦区房产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120积分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杨浦区房产(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可能无法进入公办园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
闵行区
排序入对口公办园(溢出统筹)-需要房产
人户一致(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与户口地址一致的房产(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港、澳、台、外籍幼儿
宝山区
(1)招生区域内常住本区户籍幼儿;
(2)招生区域内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房屋产权证明且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的本市户籍幼儿;
(3)本区集体户、公共户及持有上海市公租房、廉租房相关证明或有效动迁证明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
(4)父母持有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或公租房证明,且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分值在120分以上人员的子女;
(5)父母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的子女。
(6)父母持有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的子女。
其他条件的适龄幼儿,将根据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具有宝山区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三级幼儿园。
嘉定区
(相关证件须在2023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排序入对口公办园(溢出统筹)
人户一致(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2023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区域统筹进公办园
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不保证进公办园
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须按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根据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完成各指标项目积分的网上填报。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下审核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相应街镇入园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松江区
城区五所街道区域(中山、岳阳、永丰、方松、广富林街道)
(图片来源:松江教育)
各镇、九亭地区(九里亭街镇、九亭镇)
(图片来源:松江教育)
注意
上述代码为6、7、8的无房产类别,在本区租房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根据本区公办资源和生源等实际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置。
安排入园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各镇、九亭地区可根据本区域的资源及生源实际适度提高或降低入园条件,具体可查阅各镇、九亭地区招生实施方案。
青浦区
实验幼儿园
实验幼儿园报名条件:幼儿必须同时持有青浦区夏阳街道或盈浦街道户籍和房产证(房产证必须是幼儿父母或直系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必须随父母或直系祖父母,且房产证与户籍必须是同一地址)。
当通过现场验证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采用电子摇号的方式录取。
本市户籍优先(溢出统筹)
(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人户一致(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非本市户籍(内地)
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园方可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金山区
公办幼儿园招生时,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本市户籍幼儿根据人户一致优先原则,招生排序按以下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1)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
(2)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适龄幼儿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3)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4)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5)其他情况
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幼儿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非本市幼儿录取: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持证登记积分规定”(见下表),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视持证积分分数高低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高低而定。
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此条执行。
奉贤区
本市户籍对口入园
1.以居住地登记入园的幼儿,凭有效商品住房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2.以户籍所在区域登记入园的幼儿,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口应在认定户口上。挂靠户口(是指幼儿户口迁到除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外其他户主)一概不予认可。
本市户籍统筹
1.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
非本市户籍
1.港澳台同胞及侨胞若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商品住房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按产权证地址安排就近入园。
2.外省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参照《2023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指南》(见下表),由属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依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排序统筹安排。
崇明区
1.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且户主和产权人为父母一方。
2.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且户主和产权人为(外)祖父母一方。(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内的排序在前)。
3.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一方,拥有全部产权,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满标准积分。同时在划区内购房,且拥有全部产权。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5.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居住地址与(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一致,且(外)祖父母拥有全部产权,幼儿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6.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六个月。在划区内购房,且拥有全部产权。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7.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居住地址与父母租房地址一致,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在同一乡镇。
8.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满标准积分。在划区内租房,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
9.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六个月。在划区内租房,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
10.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持有一年以上的灵活就业登记,在划区内租房,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
11.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居住地址与父母租房地址一致,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在同一乡镇。
12.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幼儿园学额情况和幼儿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户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园机会(二孩除外),同时还须经过区教育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