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居住证信息变更一、申办条件《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或者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二、申请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2.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3.变更住址信息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住所证明;4.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等身份信息的,需
居住证信息变更
一、申办条件
《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或者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二、申请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3.变更住址信息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住所证明;
4.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等身份信息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
2.工作人员查验核对申办人证件信息及相关书面材料;
3.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内容,在系统内变更相关信息;
4.变更在沪居住地址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5.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等身份信息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系统内提出变更申请(需重新制作),当场打印《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受理回执》交持证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重新制作的证件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人领证。
四、收费标准
重新制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人民币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