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申请单位: 网上注册填写申请表并在网上提交。根据规定条件,准备并核对申请材料,向受理部门提交材料。 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
申请单位: 网上注册填写申请表并在网上提交。根据规定条件,准备并核对申请材料,向受理部门提交材料。
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出具批复函;开具落户确认单;开具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开具申报户口证明信(5个工作日)
审核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和办理户口迁移、申报、档案调动及劳动用工等手续。
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报市公安局人口办户口准入处(10个工作日一次),由市公安局将名单转发本市各区县公安派出所
审核未通过出具书面的《不予审批决定书》告知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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