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1、重大奖励或倍聘为高级技能持证在本市做出重大贡献并且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基数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的规定限制。解读:(1)重大贡献,获得相应奖励(必须是持证期间获得的),且是省部级或以上的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重大奖励或倍聘为高级技能持证
在本市做出重大贡献并且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基数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的规定限制。
解读:(1)重大贡献,获得相应奖励(必须是持证期间获得的),且是省部级或以上的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名称、工种名称,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3)以上两个条件,任有其一,即可不受持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的要求限制。可以说具备以上两个条件之一,并且符合 居转户中其他条件,即可直接申办居转户。
2、本市远郊地区等岗位满5年
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解读:(1)上海远郊地区是指“临港”。
(2)卫生岗位、教育岗位,自行查询(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人社力发(2011)2号)
3、连续3年缴纳2倍以上社保
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平均薪酬收入水平的基数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本办法的专业基数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解读:(1)连续3年,2倍以上的社保基数(2016年上海最低基数标准5939元)。
(2)以上两项,任选其一,即不需要技能职称,也可以申办居转户。
4、投资纳税
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解读:(1)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
(2)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员工100人以上(员工必须缴纳社保,个税)
(3)以上两个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不需要技能职称,也可以申办居转户。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