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应届生落户上海第二批申办时间已开始,该落户政策仅限应届生报名,落户政策又一次放宽。一旦错过今年的申报时间,以后将无法通过应届生落户政策落户上海。那2022年应届生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应届生落户上海申请时间:
第一批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8月31日(工作日);第二批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工作日),不要错过申请时间。
1、上海各研究所、各高校硕士应届毕业生,可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简释:上海高校硕士应届研究生可直接落。
2、符合“双一流”高校的硕士应届毕业生,可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简释: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3、在沪“双一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可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简释:在沪“双一流”学校包括【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包括:宝山、金山重点转型地区。
4、满足应届生72分打分落户政策,可落户上海。
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3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7月29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用人单位2023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3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3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1、《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2、《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5、成绩单;6、外语等级证书;7、计算机等级证书;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12、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23年7月29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注意事项:
(一)确保为应届生身份就业
1、落户上海的申报要求:必须先在上海找工作,签订三方协议。
2、失去应届毕业生身份后,不能再以毕业生身份办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生等比较麻烦的方式落户。
3、尚未解决就业问题的学生可适当延长在校身份,以免失去应届生就业和落户资格。
(二)确认公司落户资质应届生找工作需要谨慎,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落户。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属于上海行政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企业等。
2、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以上,具备1年以上注册时间(创业落户除外),且需进行登记审核获得信息登记号。
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1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派遣员工不予受理。
4、申请应届生必须是非沪籍应届生,毕业当年未使用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有关事宜,大学期间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保。
5、有些公司会签落户协议,要求一定的服务期限,否则会以违约为由主张撤销户口,这也应该提前沟通,看自己能否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