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2016年奉贤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入学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本区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籍的五年级学生。
(2)申请人持有效的《上海临时居住证》。
(3)申请人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申请时间
2016年4月9-10日(周六、周日),具体时间以各镇(社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三、申请地点
申请人父母一方居住证所在镇(开发区、社区、街道)的受理点。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的父母一方居住证所在镇(开发区、社区、街道)递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初审符合入学条件者填写《2016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入学申请表》。
五、录取办法
经镇(开发区、社区、街道)及区相关部门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验证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者,由镇((开发区、社区、街道)进行公示。并根据当年度申请人所在镇(开发区、社区、街道)学校可提供的学位数,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公办初中起始年级就读。
六、申请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申请人有效的《上海临时居住证》;
3、申请人学籍卡;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自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七、查询方法
4月25日,申请人的父母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奉贤教育网,或到镇(开发区、社区、街道)查询子女材料审核情况。申请人的父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镇(开发区、社区、街道)提出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