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上海中专阶段报考工作通知,明确报名对象及相关要求
上海中专阶段报考工作通知已经发布
最终截止时间在2023年5月7日
内容概述
01 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在 2023年5月7日之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二)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5月7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三)学生为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初中学校就读满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学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凡符合(一)(三)(四)或(二)(三)(四)3项条件的学生,可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包括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和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02 报名方式及条件
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导入报名库。
(一)核对报名材料(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28日)(寒假除外)
《上海市居住证》及父母一方的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通过“市大数据中心”在线核验,学生(或其监护人)提供复印件进行留档。其余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留档。留档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等;
2.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等;
3.学生在本市普通初中学校就读3年证明(该信息可通过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验证);
4.学生自愿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的申请书。
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键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报名库中进行修改。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2023年3月1日—3月10日)
符合条件的本市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最迟应于2023年5月7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5月7日。参加补报名的学生从完成报名确认起,享受后续时间段内的本市中职校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相关政策。
获得2023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获得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考试的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