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2016新静安民办学校招生细则及要求
一、信息公示
区教育局将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各校申报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二、网上报名录取
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4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8日-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三、规范面谈程序
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
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5月8日。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居住证》或《上海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学生成长记录册》。
四、分批招生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5日-5月1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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