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以户籍幼儿优先录取为原则,按照本区户籍、本区集体户口、港澳台和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外籍,以及达到2016年静安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录取线的顺序,依次录取。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满3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以户籍幼儿优先录取为原则,按照本区户籍、本区集体户口、港澳台和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外籍,以及达到2016年静安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录取线的顺序,依次录取。
1、市级示范园根据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或自主招生的方式决定录取与否。
2、一级幼儿园根据不同地块人口密度分布和教育资源情况,采用户籍对口入园或填报志愿、按序投档等录取办法。
3、永兴路幼儿园、延长路幼儿园、大宁国际幼儿园教育集团根据“集团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予以录取。
4、二级幼儿园根据不同地块生源、资源情况,采用相对就近,对口入园的录取办法。
5、民办、部队办、集办幼儿园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民办幼儿园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和完善各项招生工作,严禁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积分制”入园办法。在满足本区户籍幼儿入园的基础上,视空余学额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优先满足积分达到上海居住证标准分值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