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上海市成人高考,学员毕业要求之一,是参加并通过院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核。因为院校不同,相关管理规定不同,接下来,就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为例,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成人高考课程考核吧。
"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五条 学生应当参加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考核成绩并取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及学分记入成绩表,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十六条 学业优良,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可向任课教师书面提出免听课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通过自学方式完成课程学习,但仍需按时交作业、做实验、参加考核。(该条不适用于实施教学模式改革的课程)
第十七条 课程考核方法:
1.每学期考核课程门数,按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执行;
2.考核课成绩及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选修课、实习可采用五级制记分;
五级制记分折算为百分制记分办法:
优-95分;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记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换算。
百分制记分折算为五级制记分办法:
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考核成绩评分,以期末考核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和出勤情况。平时成绩和出勤占该课程总评成绩的比重为30%-40%(出勤考核不包括经批准的免听课和免考的学生);
4.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统考课程,统考卷面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70%,平时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30%;
5.一门课程分几学期讲授并且每学期都进行考核的,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成绩。
6.教学模式改革课程成绩=
在线学习(20%)+在线作业(20%)+课堂面授(20%)+期末考试(50%)
第十八条 每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该课程的补考,补考成绩只记载为及格或不及格。补考及格者可取得该课程相应学分,补考不及格者,应当重修。
第十九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缓考申请,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
准予缓考的学生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成绩记载与正常考核一样);补考成绩不合格者和未参加补考的,应当重修。
第二十条 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补考,该课程必须重修。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和补考,并必须通过课程重修取得成绩:
1.学生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四分之一(含四分之一)的;
2.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的;
3.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超过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的。
第二十二条 组织重修的具体办法:
1.学生本人在不影响正常学习活动的情况下,根据各学期开设课程情况通过班主任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重修申请(并在教学教务管理平台上提交重修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凭继续教育学院书面重修通知方可参加重修;
2.学生持通知到班主任、任课教师处报到,并按通知指定的校区(教学点)班级、课程、日期、时间完成重修内容;
3.对重修人数较多的课程可根据情况单独开班。
第二十三条 重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成绩按实记载并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第二十四条 不及格课程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可以再次重修。
第二十五条 学生对课程成绩不满意的,可申请重修,其考核成绩按最高分记载。
第二十六条 重修课程需另收学费,但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学习该门课程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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