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华东政法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6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一、学校概况
华东政法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6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华东政法大学初创时期设有大学部、夜校部和专修科,其后由于历史原因,两度撤并又两次恢复,1981年恢复举办成人教育。学校继续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高质量办学,四十几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已输送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5万余人。学校继续教育先后被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评为"2005-2006学习型协会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先进院校"、"2007年上海市成人高校先进集体"、"2007年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活动优秀品牌建设单位"、" 201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等称号。
二、专业介绍
三、2022年上海地区招生专业及相关情况 (以《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四、招生范围
社会招生。
五、报考条件及学历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2023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读学校证明);
5.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考生须出具在本市工作的单位证明);
6.报考学历要求: 专升本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7.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
六、学费标准(上海地区)及学习形式
1.专升本学费:3200元/学年,总金额为9600元;
2.学习形式:业余(指晚上或双休日进行学习)。
七、证书与学位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经考试合格,分别发给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专升本毕业生中符合《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八、录取原则
1.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凡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本人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考生的成绩如总分相同,专科起点升本科,先看专业科目成绩,其次再看政治成绩,最后看英语成绩;
2.个别教学点或专业人数少于50人时,原则上不独立开班,将根据考生志愿调整录取专业或至其他相近教学点并班上课;
3.录取照顾政策,按《2022年上海市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九、新生复查
新生在次年春季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查验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等,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招生地的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考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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