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理)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对应的签收单教学点已于2019年7月1日前领取完毕,请各教学点及时通知学生于2019年7月31日前领取完毕,不得以任何方式延迟证书发放时间,如引起投诉及纠纷将追究教学点负责人责任,请务必安排好证书发放工作。如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延迟领取的,请学生提供书面申请,并签字。2019年8月23日后未发放完毕的证书及材料,均需上交至总校,由总校统一发放。
各教学点于2019年7月31日下班前将证书发放情况反馈至总校陈浦翔老师处。
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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