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7月-2023年6月,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中涉及“平均工资”的事项,仍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即10338元。
市场化评价(如社会保险缴费水平)是人才引进多元评价的重要方式之一。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后,2023年7月-2023年6月,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包括直接落户、居转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居住证积分等业务)中涉及“平均工资”的事项,仍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即10338元。
历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请参考对照上表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期缴纳2023年4月至11月(所属期为3月-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最迟于2023年年底前补缴的,完成补缴后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不受影响。(即:允许社保补缴,并开放至年底;且仅限4-11月期间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