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按此计算,2022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
按照国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应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本市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按此计算,2023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3年、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
2023年7月—2023年6月期间
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为
最低基数——6520元
0.8倍基数——9117元
1倍基数——11396元
2倍基数——22792元
3倍基数——34188元
注 意!
根据上海人社2023年第103号文件通知,2023年7月-2023年6月期间,涉及人才引进(包含直接落户、居转户、留学生落户、居住证积分)等相关事项中的“平均工资”,仍以当前的10338元作为参考水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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