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如何进行幼升小网上报名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 5号)等要求,2023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3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应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今年如何进行幼升小网上报名?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进入“公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三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进入“民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民办小学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一所民办小学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小学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小学;或者报名这所小学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
报名民办小学前,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有关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6日-5月17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按时到校进行验证。
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各区指定的验证点将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的证件进行验证,并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30日-5月31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居住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凭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包括公共租赁房在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办理),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23年4月23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已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