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通知发布了!2020年落户标准分值仍未72分与2019年保持一致上海市教委通报: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已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通知》明确,2020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与2019年保持一致。
今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通知发布了!
2023年落户标准分值任为72分
与2023年保持一致
上海市教委通报: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已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做了全面安排。
《通知》明确,2023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与2023年保持一致。
今年非上海生源落户籍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临时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
第一批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8月28日(工作日);
第二批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作日),为毕业生在沪择业留出了更多时间。
《通知》强调,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根据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求,如实告知本单位是否具备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虚假用工或提供不实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www.firstjob.shec.edu.cn)公布。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注意: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个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及《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89号)。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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