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分类及名称指标具体描述分值基础要素本科学士21研究生硕士24研究生博士27毕业院校类型“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15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2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
毕业生要素分
导向要素分
用人单位要素分
标准分: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标准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16年与2017年都是72分。
说明:《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评分办法》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